婚姻与法律
婚姻与法律现在看来是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了。大多人都知道,结婚是到民政部门领红本,红本有了之后就算婚姻关系形成了。由此可见,我国的第一部法律--婚姻法的影响是如何的深远。
然而,婚姻的制度却是千差万别。不要以为发达国家和我们都一样,或者其他的国家也是和我国完全一致。有的还至今保留这婚书的传统,婚姻在他们看来就是一个协议而已。双方通过婚书建立起了婚姻关系。这似乎又和我国传统是一样的了。也难怪,人类都具有这么多的相通性,不论是什么人种都可能出现同样的东西,甚至同样的制度。
结婚登记,意味着你就必需相互扶助。所以我国婚姻法开宗名义就表明夫妻双方具有相互扶助的义务。即使是精神病患者,你也不能离婚,不能舍弃,而必需要尽义务,此时的婚姻就更象一个合同了。否则遗弃罪的大棒可能使到你头上。
有结婚就有离婚,某种程度上说离婚比结婚更热闹。现年头,也许是国外的电影看多了,中国的离婚太多了。都以为国外的男女看中就上床,上床才结婚,结婚就离婚。离婚再结婚。其实倒也未必是这个样子。于是中国的离婚率好像直线上升。
最具讽刺的是,结婚仪式上的轰轰烈烈,到了法庭上是口水直喷,恨不得扒了对方的皮,喝光了对方的血。我也很难将一日夫妻百日恩的说法和法庭上的现象联系起来。彼此都撕下文明的面具,赤裸裸地在庭上向法官诉说着往日的恩怨仇情。
恨罢,便又将钞票放到了离婚的首席位置。身份没了,钞票还是要争取的。房子的价值升高就争房子。房子不好藏,于是想办法过户到别人名下。存款可以转账,股票可以在异地开户,聪明伶俐发挥到极致。面红耳赤皆为财,苦口婆心咸图利。